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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获得“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

  • 发布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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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12-27 15: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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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公司在省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中被授予“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该活动由省消协、省文明办、省纠风办、省总工会、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十四家省级相关部门共同举办,经过单位申报、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各市初审、材料审查、省考核组考核、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省组委会审定、社会公示等一系列严格的把关程序。我公司在此次活动中以良好的信誉和过硬的实力获得了广泛的认可。
    12月4日,公司副经理宋延安应邀参加了在济南南郊宾馆举行的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表彰大会。副省长张建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连成敏、省政协副主席张传林、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天波,以及省消协、省工商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了大会。张建国副省长和中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天波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公司将珍惜”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这一荣誉,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社会责任感,不辜负社会各界的信任与厚望。